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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群無業青年聚在街頭賭博。 網上圖片
就業困難衍生出眾多社會問題。記者從2009年廣州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獲悉,廣州一半刑事犯罪人員在25歲以下,其中就業困難是犯罪增長原因之一。
據廣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統計,77.7%以上的在押未成年犯案發前不良行為積累至犯罪行為的發生都與網絡、網吧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從近幾年的情況看,廣州市25歲以下青少年刑事犯佔抓獲刑事犯的50%左右,其中25歲以下流動人員犯罪人數約佔同齡犯罪人員總數的87.1%。流動青少年違法犯罪成為全市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
七成未成年犯與網絡有關
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指出,流浪乞討青少年、閒散青少年、罪錯青少年、服刑人員未成年人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因經歷特殊,社會心理也有和一般人不同的一面,應重點管理,防止他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廣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透露,青少年犯罪多為團伙犯罪,主要涉及故意傷害、搶 劫、強姦等暴力案件,有的手段極其殘忍。此外,青少年犯罪也除向年齡低齡化。
近半16歲前發生性行為
此外,根據會上公佈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題研究報告》顯示,違法犯罪青少年多在犯案之前的就業過程中遭遇多種困難,工作發展不順。初次參加工作年齡偏小、找工作困難、工作時間長、工作環境差、工資待遇低等因素,直接或間接削弱了這部分青少年對社會的適應能力。
值得關注的是,相當多的違法犯罪青少年存在性觀念與性行為「偏離」。從發生性行為的初次年齡看,49%的「惡少」在16歲以前就有過性行為。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敖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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