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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內地和本港法律不同,港人在內地置業須小心行事,否則投資隨時換來漫長的維權路。
無妄之災 不少香港業主曾因發展商毀約逃匿而蒙受損失。有律師反映,接獲不少香港業主投訴發展商的糾紛,部分涉及10年前的房地產項目。而普遍的情況就是,香港業主在投資之前沒有聘請專業人士盡職調查,不了解土地的狀況、合作方的資質以及合作模式中隱含的風險,導致所投項目陷入長期停頓,乃至血本無歸。
位於東莞常平的聯邦國際花園小區開發商曾向業主承諾3年之內辦理房產證,但因開發商拖欠政府稅金,並攜帶樓盤施工圖紙出逃,導致許多香港業主未能如期拿到房產證。該小區約有900餘個單位向外出售,其中香港人購買樓盤佔到其中5、6成。後經查證,此樓未能辦理房產證的主要原因,是開發商拖欠政府稅金,現在開發商已經出逃,同時也帶走樓盤的施工圖紙,讓政府無法找另外的地產商接手。時至今日,因該開發商尚未歸案,此事一直未能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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