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就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上市證券在2004年1月7日至26日的交易向財政司司長呈交其研訊報告書,指審裁處裁定錢柏昌、梁志強及陸家祥從事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3人合共須向政府及證監會繳交逾677萬元,並接受相關專業組織聆訊等懲處。
報告書指出,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錢柏昌向梁志強及陸家祥披露關於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與中國海外洽談中國海外以先舊後新方式配股的「有關消息」,而梁志強及陸家祥明知自己掌握關於中國海外的有關消息,仍分別出售中國海外的證券,從事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因此應受到懲處。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錢柏昌須向政府繳付1,960,944.69元,並向證監會繳付174,601元,梁志強則須向政府繳付2,069,582.42元及向證監會繳付361,854元,陸家祥則須向政府繳付2,038,429.85元,及向證監會繳付174,601元,並接受相關的懲罰措施。
港陸案有裁決 命令待發
另外,內幕交易審裁處已就有關人士在2000年2月29日及3月1日進行涉及港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現稱和記港陸有限公司)上市證券的交易向財政司司長呈交研訊報告書。報告書指出,審裁處一致裁定,謝國輝向吳潔盈及莊慧利披露關於港陸的有關消息,而吳潔盈、莊慧利及莊彬彬明知自己掌握關於港陸的有關消息,仍分別進行港陸證券的交易,從事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內幕交易)條例》。內幕交易審裁處已舉行聆訊,以裁定有關人士所獲取利潤或避免損失的數額,並會於稍後作出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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