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各界就《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的討論不絕,尤以工資釐定最受爭議。有勞工界建議最低工資時薪不可低於33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最低工資應高於綜援水平,提出時薪33元只因工人缺乏議價能力,這水平有助阻止工資不斷下滑,而非協助工人脫貧。
勞僱會資方代表的中華總商會會長何世柱在同一節目上稱,香港有貧富懸殊問題,贊成制定最低工資,但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最低工資首個界線,是工資中位數的35%至45%,若以此為基礎,本港的最低工資應為月薪4,000元,勞工界建議的時薪33元偏高。
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溫小雯則認為,草案對工時的定義存有灰色地帶,例如是否計算午飯時間及如何計算出差工時,一旦需要進行立法,要更改大批僱傭合約,擔心會出現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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