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今年3月隨機抽查一萬宗召喚救護車個案,結果發現當中一成屬於非危急個案。雖然遠較保安局早前推出救護車分級制時推算的5成為低,但消防處處長盧振雄表示,以每年約有60萬宗召喚救護車個案,假如當中1成屬濫用,將會虛耗大量資源,呼籲市民在召喚救護車前,應先考慮清楚是否有需要。他又強調,是次抽查結果不能與保安局數字直接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