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席了第一次西九龍戲曲表演場地的諮詢會後,再接獲邀請參加餘下兩次的活動,希望就駐場劇團發表意見,可惜第二次諮詢會的時間和我的錄音工作相撞未能參與,原本計劃出席第三次諮詢會,卻因鍾偉明先生猝然離世,我要負責他的追思會製作工作,沒法撥時間做其他事了。由於政府計劃把西九龍文化區打造成香港文化藝術的地標,西九龍戲曲中心的設計和規模便大大地影響本地粵劇的地位和發展。同時,上天好像賦予西九龍戲曲中心一項神聖的任務,就是當新光戲院結業後,它便成為全港專演粵劇場地。
先了解實際需要
當初,我們爭取在西九龍文化區設戲曲中心,新光戲院的問題還沒有出現,所以思維上沒有掣肘和包袱;及後的討論就不能不注意到西九龍戲曲中心有替補新光戲院的使命,業界的主導思想多把它看成是新光戲院的「優化版」,所以討論出來的結果是建造一個一千四百座位和設鏡框舞台的戲曲中心,讓各粵劇班租用演出。當時業界最關注未來的場租是否昂貴、場地租用會不會像新光戲院般靈活,還是沿用現時康文署的機制,從來沒有想過駐場粵劇團的問題。實際上以現時職業班每年只得五、六十個的演出場次,怎敢採用「專團專場」的經營策略呢?我對駐場劇團的運作認識不多,但可以肯定它影響劇場的整體設計和規模,起碼它要為駐場劇團提供專用的辦公室、會議室和儲物的空間。本地粵劇班的演出當然沒有「駐場劇團」的思維,但以前個別戲班也會有主要演出場地,例如「馬師曾」與太平戲院、「仙鳳鳴」與利舞台戲院等,都是互相有默契的。但在交通不便的年代,戲班不會、也不可能只在一區的場地演出,所以除主要場地外,也會到別區的戲院或球場演戲。劇院有駐場劇團,有助營運的穩定;而劇團也因有主場之利,加上有行政設施的支援,可以釐定較長遠的發展計劃。駐場劇團的形式是否適合和有利本地粵劇的需要和發展,實在需要更多的討論。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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