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前副主席莊靜琳(53歲),1993年被國泰終止合約後,99年被國泰取消退休機票優惠,莊入稟高院向國泰興訟。高院昨判國泰敗訴,指員工福利手冊列明的「退休機票優惠」屬僱傭合約的一部分,而莊離開國泰時被獲發1個月代通知金,裁定她不是被解僱,國泰須向莊賠償近15萬元及恢復她的退休機票優惠。
國泰航空公司對裁決表示失望,會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發言人則表示歡迎判決,希望國泰尊重合約精神,將此判決應用於面對同樣情況的前員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