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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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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寧道重建 業主迫遷 租戶拒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2-3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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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局在長沙灣順寧道的重建項目,一名租客不滿未收到賠償就遭業主迫遷,昨日拒絕搬遷。

 【本報訊】市建局位於長沙灣順寧道的重建項目未正式啟動,已有10名租戶聲稱遭業主迫遷,無法獲得當局安置及賠償。姚家昨晨在業主聘用的執達吏上門收樓時,用木板把大門封上,拒絕搬遷。市建局表示,該項目未進行收購程序,市建局無法介入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租約糾紛;但會向有經濟困難的租客發放「困難戶津貼」的搬遷補助金,該名租戶可獲相等於19個月的月租,即約3.8萬元的補助金。

 姚先生一家四口以月租2,000元租住順寧道69號一個不足150方呎的板間房。姚先生說,已在該單位居住7年,擔心被迫遷後無處棲身。

困難戶搬遷 津貼19個月租金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該重建項目在今年6月進行凍結人口調查,共有65個租戶,其後發現有業主誤以為自住業物能獲更佳賠償,而向租戶迫遷,至今約有10名租戶遭業主迫遷。由於該項目尚未進入收購程序,市建局沒有法定身份,介入業主與租客糾紛。

 發言人稱,為了協助租客遷出,市建局在上月推出2項優化搬遷補償金措施,包括向重建項目的被迫遷租客發放相等於租金10至19個月不等的「困難戶津貼」,至今已有一戶領取有關津貼。

凍結登記後入住 無額外補償

 發言人強調,市建局會根據凍結人口調查時,物業使用狀況而定出收購建議,業主在凍結登記後,要求租戶搬遷,再用作自住或其他用途,均不會得到額外的補償。當局完成項目的規劃程序後,會開始進行物業收購和租客的安置及補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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