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涉洗3億黑錢 緬賭場總裁港受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1-05]     我要評論

 【本報訊】一個以港人家族為首的賭博集團,自1999年起在中緬邊境建立賭場,並開設賭博網站,吸引內地賭客,數個月間投注額達數十億人民幣,任集團副總裁的港人兄弟前年在內地判刑,成為內地最大宗網絡賭博案。

 任總裁的父親則在港被控清洗逾3億元黑錢,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邀緬甸政府代表作供

 任案中賭博集團「新東方集團」總裁的被告譚雄(58歲)涉3項洗黑錢罪名。譚被控於2005年至2007年間,利用由他持有的永亨銀行和�琤芼�行戶口,及其情婦薛漢蘭的永亨銀行戶口,清洗共3.14億港元犯罪得益。被告受審期間,獲准以現金100萬元擔保外出。控方安排11名證人作供,包括一名緬甸政府代表。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一家以「新東方集團」的名義,自1999年起在接近雲南省邊境的緬甸境內開設「新東方賭場」,被告任集團總裁,其2名兒子譚志偉和譚志滿,及情婦薛漢蘭分別任集團副總裁。案發期間,緬甸邁札央和木瓜壩均有賭場,賭博方式以百家樂為主,賭客多為中國公民,並收受外圍賭注,及安排內地賭客出入境。

涉案巨款內地存入港3戶口

 另外,賭場除採用現場賭博外,另引進網絡視頻賭博,透過電話投注、網絡點擊投注,或透過「槍手」下注等。內地公安於2007年3月搗破集團,拘捕譚志偉、譚志滿及薛漢蘭等人,另外香港警方查出譚雄於案發期間,曾透過多名香港匯款代理人,將涉案巨款由內地存入香港3個戶口。

 據報道,雲南省高級法院於去年就這宗內地最大網絡賭博案進行宣判,譚志偉、譚志滿兄弟等20名被告被控開設賭場罪,其中譚志偉被判監8年,罰款2千萬元人民幣,譚志滿被判囚5年,罰款5百萬元人民幣。

相關新聞
機電署補鑊 6招查死火 (圖)
機場蜆殼氣站斷氣7小時 (圖)
機電署補鑊6招
維修師傅建議蒸發器須日日洗
肇因若定案 賠償有商量
工展銷貨3.3億 (圖)
過去6屆工展會入場人次及銷售額 (圖)
黃友嘉:失業率料跌至4.5%
卸任旅議會主席 何柏霆盼拓內地市場 (圖)
少女兵分三路 車輪戰唔抵唔買 (圖)
訪港客先跌後升 全年增0.3%勝預期
過去5年訪港旅客數字
高鐵錦上路方案 被踢爆六大缺失 (圖)
背景:制定方案
專家陣容(表一)
造價評估(表二) (圖)
運載能力(表三)
收地範圍(表四) (圖)
從邊境往返各區車程(表五) (圖)
西九龍方案走線圖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