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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衛視媒體說明會現場。本報實習記者王添翼 攝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趙一存、實習記者王添翼6日電】中華衛視董事局主席黃阿原6日下午攜證據在北京召開媒體說明會,就有關媒體報道其「詐騙澳大利亞女華僑1,500萬」事件作出澄清。他表示,中華衛視已獲香港特區政府批准,不存在虛假經營的問題。宿女士參股中華衛視的事情是購股合同糾紛,不存在「詐騙」問題,該報道「嚴重失實」!
據內地媒體報道,曾任1984、1985兩年春晚主持人、在傳媒界素有「在電視上奔跑的巨人」、「愛國人士」之稱的中華衛視董事局主席黃阿原,日前被指利用 「中華衛視」之名,騙取澳大利亞女華僑宿陲嬰1,500萬元。
指事件原為購股合同糾紛
黃阿原6日召開說明會,向在場兩岸四地記者介紹了此事來龍去脈。世界華商聯合會理事長烏巴特爾及北京市台資企業協會理事林謙到場表示支持。
黃阿原稱:「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是矛盾產生的原點,中華衛視履行了約定條款中的所有內容,而宿女士一條都未履行。根本沒有記者查證過我們雙方簽訂的合同,以及雙方兌現了幾項合同簽訂的內容!」
黃阿原說,有關他與宿陲嬰股權糾紛,他主張協商解決。但就在他於美國探親之時,不但有關他的「猛料」不斷,而且宿陲嬰已到公安機關報案。黃阿原說,股權糾紛演變至此,已不可能再協商解決,事情已經嚴重影響中華衛視的正常運營,包括與廣告商之間的合作,「到6號中午,我們已經損失了4,600萬人民幣的廣告!」他說,至今為止,宿女士未履行合同約定的任何一條承諾,因此並未真正成為電視台股東,此事必須按合同約定處理,走司法程序解決。他透露,近期他將在香港法院起訴宿女士,要求其賠償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違約金。同時,還將在北京法院起訴,求償名譽損失以及1億元人民幣,「如果贏了訴訟,我會將賠償金全捐給中國貧困地區的失學兒童!」
舉證駁「無衛星牌照」
自稱被黃阿原「詐騙」1,500萬元的澳大利亞女華僑宿陲嬰,當日帶領數名人員到中華衛視向黃阿原「討要資金」,與安保人員發生肢體衝突。宿陲嬰表示,中華衛視「無衛星牌照」,如果有就應拿出來向媒體展示。
對此,黃阿原在說明會上出示了香港特區政府批覆的衛星牌照證書。他同時出示的香港政府廣播事務管理局的說明顯示「2009年10月,香港政府廣播事務管理局批准了中華衛視『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牌照有效期為12年,開始時間為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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