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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詐案被告楊薇薇家人昨到法庭聽審。
【本報訊】曾入讀美國著名大學UCLA、患有「購物症」近10年的31歲女子楊薇薇雖欠債600萬而宣布破產,為滿足無盡消費慾,竟出入五星級酒店,並豪派「小費」充超級富婆,結識高檔髮型屋一名女店員,訛稱帶對方往台灣公幹和協助借貸,詐騙女店員及其家人等逾70萬元。涉案女被告承認11項欺詐和1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待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感化官及精神科報告後判刑,期間還柙看管。法官表示案情嚴重,表明很大機會會判監。
控方指案中有4名事主,分別為年近30歲的吳子怡,其男友曾鍵安,及吳的父母,共被騙去72.8萬多元。據悉,吳於案發後已離職。束長髮、操得一口流利英語的被告昨日打扮樸素出庭,在庭內不斷飲泣,到庭支持的父母亦傷心痛哭。被告在法官准許下,以中文向父親和家人公開道歉,哭訴:「十分對不起,我的心很愛你們……」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入住置地文華東方酒店或香港蘭桂坊酒店,並為一間中環高檔髮型屋常客,因而結識為客人洗髮的女事主吳子怡、其男友,及置地文華東方酒店的職員楊海志(譯音)。由於被告惠顧時經常給予大筆「小費」,令吳、曾和楊跟她稔熟,其後更認識了吳的母親。被告多次著吳為她辦事,並以不同藉口向吳、曾和楊索款。
要求交戶口密碼申入台證
於2008年3月,被告訛稱可帶吳往台灣公幹,但要求她交出數千元保證金及銀行戶口提款卡連同戶口密碼,作為申請入台證之用,吳於是指示母親轉帳9萬多元入其銀行戶口,再交出提款卡予被告。另外,曾鍵安為幫女友,亦轉帳12萬多元往女友的銀行戶口。之後,吳的父母另交出他們共7張信用卡,並簽下多份授權文件,後來才發現是置地文華東方酒店和連卡佛百貨的付款授權文件。
事主父母發現存款被盜報警
同一時間,被告聲稱可為吳的父親申請400萬元的貸款周轉,要求他們交出20多萬元作為貸款保證金。直至同年4月,吳及其父母始發現被告私下挪用吳的銀行戶口存款,及他們的信用卡繳付酒店服務費、購買連卡佛百貨禮券等,遂要求被告交還信用卡,惟被告拒絕還款,吳母於是在5月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經常指派酒店服務員替她往百貨公司、旺角一間時裝店提取貨物或禮券,甚至到吳家取物件,並帶返酒店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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