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社連」5名議員辭職後,立法會就只剩下55名議員,當法案提交立法會並進入「全體議員審議階段」,尤其議員草案需要分組點票時,可能會因此而掀起爭拗。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由於當局會向立法會提交的草案不少,故立法會主席、行政署及立法會秘書處會共同商討,並盡快澄清「全體議員」的定義。
就辭職議員在部分專責小組的職位是否需要填補,吳文華說,這須由立會內務委員會決定。
針對「公社連」5名議員與立法會之間的「錢銀轇輵」,包括目前由秘書處提供予議員的辦事處、物資等的開支,以及議員約滿酬金等問題,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在接受查詢時指,有關議員須於離任後兩星期內,退還有關的辦事處及物資,並須於1個月內,將由議員實報實銷購買的資本項目,如影印機、相機等交還給秘書處,但若議員希望買回這些物品,立法會秘書處可安排估價。同時,辭職議員亦須於3個月內索取已墊付的工作有關款項。根據立法會議員酬金及福利等指引,每名議員每月有69,430元薪酬及13萬元工作相關津貼。
秘書處又指,一般而言,議員若完成4年任期,可額外獲得約50萬元約滿酬金(即議員4年的每月薪金的15%),但若議員中途辭職,就不會獲得約滿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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