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提醒學校及教育團體,若有意提名候選人參選第9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須於3月1日正午12時前遞交提名。每所學校可提名1位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包括校長)為候選人,若教員獲60名同類學校的在職教員支持,亦可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至於已獲批准加入香港教師中心成為團體會員的教育團體亦可提名候選人。
教育局發言人呼籲教師、學校及教育團體積極參與是次選舉活動。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在1994年4月成立,職權範圍包括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擬訂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另亦會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議會共有28個議席,分3個類別,包括教育團體提名類別11席、教師提名類別14席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名成員類別3席。新一屆議會成員的任期為2年,由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止。如欲查詢議會選舉事宜,可致電2780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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