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兩母女被小巴剷上行人路撞死、撞傷,家屬事後到場見死者「最後一面」。
【本報訊】懷疑在馬鞍山駕車期間癲癇病發作,導致小巴失控撞上巴士站,釀成1死6傷意外的28歲專線小巴司機,昨日被警方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有小巴商會建議,職業司機入職時需提交身體健康證明,以確保公眾安全。
涉危駕撞死人被捕專線小巴司機黃×豪(28歲),事發後亦被送院檢驗,他暫准以5千元保釋,今日再向警方報到。
死者24歲女傷勢嚴重
車禍中一對母女在巴士站上被肇事小巴撞至母死女重傷,死者是53歲母親陳淑嫻,其24歲女兒趙×茜情況嚴重,目前仍在威爾斯醫院留醫;另3女2男傷者包括肇事小巴司機,其中受傷小巴女乘客歐×雲(28歲)情況穩定,餘下傷者已無礙出院。
事發前晚深夜11時,一輛803號專線小巴沿西沙路往西貢方向,途至馬鞍山廣場對開,先撞向路旁一輛停下的808專線小巴,再剷上行人路撞向巴士站肇禍。
司機患癲癇症需呈報運署
被撞808專線小巴姓梁司機表示,肇事小巴撞上巴士站後溜後,他曾上前嘗試制停,但發覺在車上暈倒的黃姓小巴司機身體不斷抽搐,懷疑癲癇病發作,直至警員到場呼喚黃才甦醒過來。
新界南交通部警司游國強表示,肇事小巴司機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事後被送院檢驗其身體及精神狀態是否與意外有關,小巴則被拖走驗車。
運輸署表示,駕駛執照持有人如患有癲癇症、精神紊亂、高血壓或其他原因以致有可能突然昏迷等疾病,要通知運輸署署長,署長應拒絕向有關人士發出駕駛執照或續牌。如故意填報失實資料,可被罰款5千元及監禁6個月。
倡職業司機提交健康證明
的士小巴權益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職業司機入職時,一般毋須遞交健康證明,他建議職業司機入職時需提交身體健康證明,以確保公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