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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強(中)表示,當時租用坪洲鄉事委員會會址作為區議員辦事處是有交租,並有記錄證明。 本報記者陳辰 攝
【本報訊】(記者 陳辰)新界鄉議局副主席兼離島區議會主席林偉強被指涉及9.6萬元租金津貼「失蹤」事件,林偉強舉行記者會,公開否認侵吞公款,並表明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正向銀行及政府索取支票副本,以證明他有繳交區議員辦事處租金,希望警方將事件查個水落石出,還他一個公道。
林偉強昨在記者會上稱,自己於03年至07年間的秘書陳衛強可以證明,他當時租用坪洲鄉事委員會會址作為區議員辦事處時,每次都有交租,並有紀錄證明:自己每月將兩千元現金或支票交給鄉議局秘書後,會由當時的坪洲鄉事委員會副主席黃開榆代表鄉議局簽署有效的收據,再由他按程序將收據拿往離島區議會秘書處報賬,向當局申領津貼。
林偉強又即場致電陳衛強,陳衛強透過電話表示,每一次的辦事處租金收據都會通知黃開榆及林偉強簽名,每一次亦均留有紀錄,供坪洲鄉事委員會的街坊查詢,並強調這些錢「肯定不會落入某一個人的口袋」。
疑鄉委會選舉在即遭抹黑
林偉強說,他懷疑由於鄉事委員會選舉在即,有人刻意抹黑他,「有人得唔到重用,接二連三抹黑鄉議局」,所以報警望澄清事件。
被問及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日前表示,若證實林偉強有錯,「相信唔使人叫,佢都會辭」,林偉強說,「佢咁樣講刺激鬻琤X謎幘M」,並重申自己並沒有做錯,從沒有想過辭職。
黃開榆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堅稱自己從未簽署有關單據,並指遭人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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