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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消息:初級法院昨審結香港江湖猛人「差佬文」黎經文因欠下同門賭債在澳被殺復遭肢解案,12名被告中,9人被重判刑期由6年至25年不等。兩人因涉毒被判囚兩個月及15個月,1人獲判無罪。主審法官周艷平宣判強調,被告等為一些微不足道的原因,不惜折磨受害人,令受害人飽受痛楚,更無理奪去受害人寶貴生命,肢解死者屍首的手段兇殘,麻木不仁。
涉案12名被告,黃觀華、馬德、黃國輝、黃國雄、黃健威、馮志豪及3名泰籍男子同被重判6年至25年監禁。至於被告吳茂林及包毅同洗脫黑社會指控,吳茂林另洗脫加重殺人罪,僅得持有毒品作個人吸食罪名成立,判囚兩個月,由於他羈押獄中一段時間,被視為服刑期滿,兩人當庭獲釋。缺席的趙偉一項少量販毒罪成准緩刑。被判刑的被告倘對判決不服,可於10日內提出上訴。
指3人刑罰過輕 兄或上訴
黎經文的女兒昨專程由香港來澳聽判,對裁決表示合理,匆匆由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大樓。黎經文的兄長則認為被告黃觀華、黃國輝、黃國雄刑罰過輕,不排除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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