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高翠芬(右)投訴婦產科專科醫生黃偉忠,於2006年草率判斷她小產。圖左為其丈夫黃德生。 本報記者嚴敏慧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懷孕對渴望子女的夫婦是一大喜悅,但醫生一個錯誤決定,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一名年輕婦人於2006年懷孕6周時,因「流啡」(即下體有啡色分秘物)求診,婦產科專科西醫黃偉忠替她兩度以超聲波檢查後,認為其胎囊萎陷,胎兒沒有心跳已經小產,建議她即日做「刮宮」手術。事主難以接受,要求轉介檢查,其後確定胎兒健康最終順利生產。事主認為黃偉忠決定過於草率,令她險些失去愛兒。醫務委員會昨裁定黃專業失德,判停牌3個月,緩刑1年。
被判停牌3月緩刑1年
被投訴西醫黃偉忠,2006年1月起註冊為婦產科專科西醫。案情指出,投訴人高翠芬2006年4月正懷有6周身孕,29日突然「流啡」,翌日在丈夫陪同下到聖德肋撒醫院求診。黃偉忠替她做陰道超聲波檢查,但膀胱影響未能確認胎兒位置,她在醫生建議下,小便後再度做一次超聲波檢查。
高翠芬昨日表示,黃偉忠當時稱胎兒沒有心跳,認為無生命跡象,由於他下午有空,建議她即日做「刮宮」手術。她指對結果感到震驚,更數度詢問是否要尋求其他西醫的意見,惟黃肯定地指其胎兒已死,留在體內有機會發炎,建議做手術。事主致電一名正當實習西醫的朋友諮詢,才知道手術並非急切,故要求轉介到伊利沙伯醫院檢查,其後證實胎兒正常,並於同年底順利誕生。
草率作定論 累人嚇餐死
事主丈夫黃德生作供時則稱,他曾動搖讓妻子接受手術,幸妻子堅持才保住首個胎兒。他表示,對醫生來說,有小朋友是平常事,但對所有家庭來說都是喜悅,其草率決定會影響新生命的誕生,而這事亦使他在妻子懷孕期間承受極大壓力。同年底事主回聖德肋撒醫院索取文件申領保險賠償時,發現其病因仍寫上流產,令她感到非常氣憤,故決定投訴相關西醫。
醫委會聆訊 指犯錯嚴重
專家證人醫管局九龍東聯網婦產科總監莫嘉明表示,事主的超聲波結果並未符合流產的定義,認為黃偉忠的判斷錯誤,而他亦未有把流產的不同處理方法告知事主。
黃偉忠昨並無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表示,黃偉忠對事主感歉意,認為當時應作更保守的決定,為事主安排兩周後再度檢查。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宣判時稱,被投訴醫生所犯的錯誤嚴重,但基於他沒有前科,事發後更進修1年學習婦科超聲波技術,故判其停牌3個月緩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