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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區長徐文良到死因庭作供。
【本報訊】消防處區長徐文良庭上表示,由於當日兩名報案者講述的案發地點不同,消防處控制中心曾先後兩度各派出3部救護車和先遣消防車趕赴現場,當控制中心職員得悉救護車於旺角區遇塞車,曾致電駐明愛醫院的救護車聯絡員,查問「出車」情況。而該名聯絡員則表示,已從明愛醫院一名女職員來電,得悉懷明樓外有意外發生。
徐文良作供指,消防處控制中心於案發日下午2時45分收到報案,指有人於永康街11號外不省人事,中心遂派出先遣消防車、救護車和救護電單車。但1分鐘後,中心再收到報案,指有人於永康街111號、明愛醫院外心臟病發。徐解釋,由於第2次報案地址不同,中心再派出3輛救護車。
他續指,召喚的救護車中,有來自旺角救護站,但當時旺角區正塞車,遂利用電腦尋找更接近現場的救護車。
駐明愛白車聯絡員 初未悉事故
徐文良又轉述駐明愛醫院的救護車聯絡員譚德龍(譯音)的話,指此前接到電話,被詢問其所駐守的急症室有否備用救護車,惟當時並沒有,後來1名明愛女職員致電,詢問是否知道懷明樓地下外有人暈倒的事故,譚因不知情,遂於2時49分致電控制中心確認,稍後才獲知確有此事。
6分鐘後,控制中心因旺角的塞車問題,致電譚詢問明愛醫院是否有備用救護車,譚即表示有。豈料掛線後,1名關姓的消防隊目,亦因同一問題致電譚,譚即表示已有救護車出發,該救護車稍後將死者送到明愛醫院急症室。而明愛急症室醫生報告指,死者獲搶救後,證實於同日下午3時26分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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