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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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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可樓換樓 諮詢改下而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5-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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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已進入最後階段。圖為中區士丹頓街、中和里的舊樓。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推出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已進入最後階段,研究小組提出打破昔日保密式的重建規劃,改為成立地區諮詢平台、「由下而上」向市建局提出重建方案;至於受影響的住宅業主,除沿用「7年樓齡」基準取得現金補償外,更可選擇「樓換樓」方案,在重建後樓宇低層挑選單位。發展局表示,在徵詢公眾意見後,便會於今年底公布最終的市區重建策略文件,料最快於明年落實推行。

 由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擔任主席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督導小組委員會,經過近兩年的檢討後,於昨日公布初步結果,並歸納出10個初步方向。統籌研究的督導小組提出改變昔日「由上而下」的做法,建議在全港舊區設立諮詢平台,港府會委任區議會及相關團體擔任成員,提出重建、復修或保育的意見。

市建局或當顧問 助業主重建

 在新公眾參與機制下,市建局要啟動重建項目,須按諮詢平台提交的建議;或由重建範圍內若干百分比的業主提出有關建議,若市建局接納便會提出重建及補償。督導小組因應每年新增500幢樓宇已屆50年樓齡,亦提出市建局可作為「促進者」角色,以顧問形式收取服務酬金,協助業主重建,但市建局不作補償。

預留低層小單位 換樓須補差價

 在賠償機制上,督導小組提出沿用「7年樓齡」基準的現金賠償,但會推出住宅業主的「樓換樓」方案。督導小組參考過去一些重建模式的例子,建議在重建項目預留部分低層介乎400至600平方呎單位,供換樓用途。市建局公布重建項目時,會不論座向或樓層訂出單一呎價,業主接受便可換樓,若涉及差價便須補回金額。

1至2區先試 不憂「釘子戶」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督導小組研究後認為市區重建關乎地區更新,不應以密封式推行,以免招人「黑箱作業」的話柄,將會在規劃署協助下,在地區成立諮詢平台,初步會先在1至2區試行。至於前土發公司200項的重建項目秘密名單,當局只會在地區提出涉及的重建項目始公開相關資料,但僅作參考用途。

 至於「由下而上」的做法變相公開重建資料,發展局相信引起「釘子戶」的問題不大,並料公眾因清楚重建資料,或使「釘子戶」問題減少,並指難有人能預測市建局何時啟動重建。發言人以觀塘重建項目為例,市建局早年已明言這是優先處理的重建項目,但在收購業權重建時卻未遇上重大障礙。

 在「樓換樓」的賠償安排上,發展局承認是回應業主的訴求,讓業主多1個選擇,但仍有技術問題,包括重建後難有面積一樣的單位,業主須接受5%的差異,並指若重建單位較原先大,業主毋須補付差額,但較原先細則可獲退款;而重建期間的業主住宿安排,以至是否容許業主把單位轉手炒賣,還是訂出禁售期,則仍待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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