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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琱j城售樓處,準買家排隊認籌及購買單位。 本報記者趙建強 攝
廣州將從7月1日起調整土地出讓金計收標準,除私房業主售房補交地價的標準將提高外,地下建築也要計收土地出讓金,同時還將大幅度提高樓盤項目補地價的標準。業界人士表示,新政策出台後開發商補地價的費用或將翻倍甚至幾倍,將規範開發商拿地後修改規劃更改容積率等行為。
開發商補地價費用或倍翻
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佈了《轉發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調整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計收標準的通知》,在原劃撥用地上私有住宅房屋(不含經適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出售、交換、贈與(不含繼承)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將調整,由原來的基準地價的3%調整為基準地價的4%。
廣州地下的建築物之前一般不收取地價,但《通知》規定,地下商業將按地上商業計收標準的50%計收土地出讓金。除依法可劃撥外,其他新建地下建築按工業用途基準地價的20%計收土地出讓金。
此外,《通知》對穗「三舊改造」項目也作了詳細規定。「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交易轉讓時,按相應用途基準地價的30%計收土地出讓金。如珠江新城獵德村一帶住宅基準地價約5,100元/平方米,如果獵德村民賣掉改造安置房,那麼就得按1,530元/平方米的標準來補繳地價,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要補15.3萬元。
詳細規定「三舊改造」項目
同時, 開發商給樓盤補交地價的標準也將大幅提高。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樓盤規劃改用途和增加容積率項目的補地價標準,原規定是按原出讓合同約定價格標準計收,客觀上誘導開發企業拿地後有調增規劃容積率的衝動,此次新政策對此類情況一律按調增容積率時的基準地價計收。
這樣一來,開發商補繳地價的成本將大大增加。以珠江新城為例,2003年以前地價最低才2,380元/平方米,現在住宅和商業的地價已高達1萬元/平方米了,如果按新地價補償,開發商補地價成本會翻四五倍。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古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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