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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美倫(右)表示,發出的新指引要求院校引入調解機制、訂明處理投訴的時間及明文禁止投訴後的報復行為等。旁為教資會委員黃玉山。 本報記者歐陽子瑩 攝
【本報訊】(記者 歐陽子瑩)大學不時會爆出人事糾紛,院校在處理申訴時,往往被批評不夠公正。有見及此,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去年開始研究了全球約10間院校的員工投訴程序,經歸納後,日前向轄下資助的八大院校發出新指引,要求院校採納4大要點,包括考慮引入調解機制、訂明處理投訴的目標及時間、明文禁止投訴後的報復行為,及在處理上訴時要加入獨立人士。教資會表示,新指引大致上已獲各大院校採納。
教資會主席史美倫昨日向傳媒簡述教資會的最新工作進度。她表示,由於立法會兩年前已對大學員工的申訴機制表示關注,加上各方要求設立較健全的申訴機制,故教資會去年開始研究全球約10間院校的員工投訴程序,希望引入適合香港的措施。
史美倫指,日前教資會已向各大院校發出4點指引,包括要求院校考慮引入調解機制、訂明禁止報復行為、訂明處理投訴的目標及時間、在上訴的最終階段加入獨立人士,以提供中肯的意見。她表示,指引不是以監管形式進行,但相信院校會自律遵守,若員工受不公平對待亦會反映情況。
難設獨立跨院校申訴機制
對於有聲音要求政府成立獨立的跨院校申訴機制,以統一處理所有院校的投訴,史美倫認為每間院校均有法規,要尊重院校自主,不必規定同一個模式,而且跨院校的獨立部門要在院校間獲得共識有一定困難。她認為,現有的申訴機制被質疑欠缺公平及「官官相衛」,故只要院校根據指引,委任有公信力的獨立人士參與仲裁,即可增加機制的獨立性。
就2012年9月將有第一批「334」學制下的大一學生,為確保銜接順利,史美倫表示,教資會已成立專責小組,確保大學在短時間內做好收生、課程及基本工程等準備工作,但有部分院校的工程較緊湊,可能要在明年6、7月才完成,教資會會要求學院檢討情況後提交臨時應急方案。
獨立人士加入仲裁 減灰色地帶
高教聯副主席李向榮表示,歡迎教資會就申訴機制提出的建議,相信可加強上下層的溝通。他贊同安排獨立人士加入仲裁機制,有關人士可以是法官、教師或教職員代表,而院校在設定機制時,應與工會保持溝通,以減少機制出現灰色地帶的可能性。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杜耀明亦支持教資會的建議,「不過最重要是院校在設立仲裁機制是否可以貫徹公平原則」,他指院校可考慮委託校外的專業仲裁人員進行調解,並設立上訴機制,由獨立人士處理,才算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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