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評社24日電:在一審被判死緩後,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北京晚報》報道,5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郭京毅受賄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郭京毅收受賄賂,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餘元。
法院認為,郭京毅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鑒於郭京毅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故判處郭京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