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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苦主在港索償案。毒奶粉苦主(左起)李潔麗、陳璐、周雄、葉紅波。
【本報訊】2008年轟動全國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令全國3,000萬兒童受影響。4名內地受害孩童家長,入稟本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已破產的生產商三鹿集團第二大股東恆天然品牌(中國)索償共逾8萬港元。審裁官昨日指出,整宗事故在內地發生,香港並非合適審訊地,且原訴證據不足,下令剔除申索。有受害家長表明會考慮上訴。
4家庭索8萬 對判決不失望
申索的4個內地家庭申索額由港幣12,000元至33,000多元不等,合計為84,000多元。原訴家長周雄表示會考慮上訴,但對判決不太失望。協助申索家庭的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劍指出,會詳細研究判決,考慮是否上訴,內地訴訟亦會繼續。
代表被告恆天然品牌(中國)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David Matthews重申,中國的三聚氰胺污染事件是一宗不幸事故,亦尊重4名申索人,但強調案件不應在港審理。
證據在內地 港非合適訟地
恆天然向法庭申請將原訴的申索剔除,昨獲審裁官嚴舜儀接納,並指因已裁定香港並非合適訴訟地,所以不會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裁官裁決指,整宗事件在內地發生,案件的所有證據都源自內地,內地無可置疑是較合適的審訊地,反之並無實際原因需要在港審理。再者,原訴未能提供證據指證被告在事件上有違反謹慎責任。不過審裁官強調,「毒奶粉」事件極度無良,令無數小孩和其家人深受痛苦,法庭對此深表同情。
4名提出申索的「結石寶寶」家長昨日專誠來港應訊,3人來自河南,1人來自湖北,包括2名父親和2名母親,4名受影響小孩為3男1女,目前年齡由2歲5個月至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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