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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北京28日消息:據報道,犯有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的中國富商黃光裕,不滿法院一審判決,決定提出上訴,並於27日下午遞交了上訴狀。
28日是黃光裕(見圖)案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據《法制日報》報道,一審判決後,律師與黃光裕本人及其家屬進行過反覆磋商。黃光裕本人與其家屬也曾就是否上訴產生過分歧,但最終決定在27日提出上訴。
上訴四理由 黃堅持無罪
報道稱,黃光裕的上訴理由大致有4點:首先,在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上,黃光裕存在異議;其次,在行賄罪中,關於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潤公司的行賄,黃不予認可;第三點,在量刑上,對於內幕交易罪,黃光裕堅持無罪,即使有罪,黃光裕也表示量刑過重;最後,在罰金方面,黃光裕同樣認為判決過重。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當日,對於判決結果,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母親情緒激動,認為判決過重,或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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