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黎年在年報中狠批,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聘用短期合約員工更是「作繭自縛」,是投訴的禍根之一。其中一宗涉及食環署處理滲水延誤的投訴中,公署發現負責測試滲漏的職員離職後4個月內,個案一直無人跟進,食環署解釋是離職員工未有呈交報告,被公署批評「卸責」,淡化管理層即高級衛生督察的責任。
公署續稱,食環署一年前已設立協助督導人員監察個案的制度,規定前線人員須在電腦表格內輸入曾就滲水投訴而採取的主要調查步驟和日期,而督導人員須定期查核表格,確保個案獲得適時及恰當的跟進。但上述個案的表格內除個案編號、投訴人地址,及接獲和確認投訴的日期外,其餘欄目完全空白。
公署批評,食環署缺乏監督,更將責任避而不提,情況令人憂慮。
黎年又說,短期合約人員流失和人手不足是政府部門投訴不斷的原因之一,當中屋宇署及食環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亦因人手不足令滲水投訴延誤調查和乏人跟進。
他認為,港府堅持以短期合約形式聘用職員,但未能解決人手流失問題是「作繭自縛」,而聯合辦事處因此遭市民諸多責難,投訴長期高企,問題難以解決。
■本報記者 嚴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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