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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局總幹事鄧華勝提醒,選購PU膠鞋底的安全鞋時,要注意標示於鞋底的生產日期,距離生產日期愈近愈好。 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建築工人進出地盤或工地,須時刻穿著安全鞋保護雙腳。消委會與職業安全健康局聯合測試本港市場12款工人安全鞋,其中4款保護能力不足,鞋頭防撞擊及耐壓、鞋底防刺穿能力不理想,當中一款更自稱合乎安全標準。海關表示,會研究有關產品的品質聲稱,如有足夠證據,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打擊不實聲稱。
聲稱達標樣本 交海關跟進
受測試的安全鞋包括4款低筒、6款中筒及2款高筒型號,售價由120元至1,099元。測試結果顯示,只有3個樣本通過全部測試;有4個樣本保護程度不達標,其中一個樣本更聲稱符合安全標準,消委會已把測試結果轉交海關跟進。
測試也包括安全鞋的防滑能力,分別在瓷磚及鋼板表面測試。大部分樣本通過瓷磚表面的防滑要求,僅2個樣本同時通過兩個測試。
職業安全局總幹事鄧華勝提醒,聚氨脂(俗稱PU膠)鞋底壽命約2至5年,鞋底會因水解而斷裂、碎裂脫落,視乎物料的成分、儲存空間溫度及濕度而定,消費者選購PU膠鞋底的安全鞋時,要注意標示於鞋底的生產日期,距離生產日期愈近愈好。由於本港屬炎熱潮濕氣候,穿著PU膠鞋底安全鞋後,不宜長期閒置,否則鞋底會出現水解現象,縮短安全鞋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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