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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樺重申,將十分認真處理「天匯事件」,絕對不能接受弄虛作假。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今年底會完成制訂規管「發水樓」政策方向,初步會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上限,減少會所及停車場的樓面寬免,阻止樓宇無止境「發水」。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當局今年底會就執行細節諮詢業界意見,並修訂屋宇署作業備考,料最快於明年4月執行。
本港不少樓宇因提供環保設施和公共空間,使樓面超出預期,形成俗稱「發水樓」問題。屋宇署早前抽樣調查發現,普遍私人住宅樓宇「發水」程度至少達40%。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與傳媒茶敘時稱,當局傾向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上限,並會較現有發展商取得的樓面寬免為少,以限制樓宇「發水」狀況。
持續發展會提方向未定上限
林鄭月娥形容,發展商現時為取得最多的樓面寬免,會有如「執藥」般興建不同的樓宇設施,但當局釐定樓面寬免上限後,發展商便須取捨,選擇興建環保露台還是空中花園。她又稱,當局現仍未有樓面寬免上限,並說:「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報告只提及大方向,未有訂下15%或20%寬免上限,當局須自行研究。」
林鄭月娥不諱言稱,現時興建會所及停車場提供的樓面寬免安排,是樓宇「發水」元兇,有很大空間改善,但具體做法仍需研究。至於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樓宇必須興建的垃圾房和電訊室等設施,應繼續得到樓面寬免安排,林鄭月娥回應稱需再作研究,料今年底便會落實政策方向,再就執行細節諮詢業界意見。
綠化率間隔等或立法推行
至於有建議指為環保樓宇提供更高的「發水」上限,林鄭月娥認為可在商廈推行,但難以在住宅項目實施。她解釋,因住宅項目是以逐一單位出售,業權分散,若未達環保水平,也難以追究,但商廈多涉及單一業主,較易追究或要求達到有關環保表現。她又稱,有關樓宇綠化比率、樓宇間隔及後移等措施,或需立法強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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