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培瑛)金管局與銀行代表昨日進行閉門會議,解釋修訂《清算協議》後銀行可經營的人民幣業務範圍。據有份參與的銀行代表指,會議上釐清銀行可以做哪些衍生工具,例如是可交收遠期外匯合約等。至於有內地報道指金管局設定現匯交易上限或遠期交易規模上限,據悉,會議上主要談及銀行的人民幣業務範圍,未有談及有關上限。
據了解,金管局副總裁、外事部職員代表金管局與銀行界代表進行會議,主要與銀行負責人民幣業務的高層會面,會議大約進行約一小時,主要釐清銀行可經營的人民幣業務範圍,銀行亦關注如何申請並取到批准等技術性細節。
一名中小型銀行主管表示,修訂《清算協議》後,准許企業開設人民幣存款賬戶,同時容許進行跨行人民幣轉賬,其實銀行的軟件已經準備就緒,惟目前未見有客戶要求進行轉賬。他又指,目前銀行面對兩大問題,其一,雖然企業客戶每天兌換人民幣不設上限,惟本港獨家清算行中銀香港(2388),除了是與貿易或個人相關的人民幣盤會進行平盤外,其他非貿易或個人相關的人民盤均不會接貨,因為難以找到對手作平盤交易;其次,金管局要求銀行提供有關貿易和非貿易相關的人民幣數據,他指,由於未有明確定義,因此較難做到,「唔通要叫個客開兩個戶口,一個做貿易,另一個做非貿易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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