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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證紙變卡 見證59年歷史

2010-08-02

 【本報訊】回鄉證歷史悠久,見證59年來兩地居民往來模式的變遷。由1951年起,港人每次北上均要經過重重關卡申請一次性入境許可證,到1979年開始推出有效期3年的紙本回鄉證,直至1999年回鄉卡正式面世,令港人北上更方便更快捷。

1951年推一次性通行證

 1949年前,香港與內地並無限制兩地居民往來,一般人可隨意出入,直至1951年1月30日內地發出新規定,港人如要申請入境,須事先委託內地家屬或親友向相關的公安機關申請。待手續辦妥後再由代理人將一次性的通行證寄到香港,港人才得以持證入境。

 1956年,港人返內地改以在羅湖口岸的邊防檢查站,申領一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填寫時要列明返鄉目的、目的地以及逗留時間等資料,出境時由檢查站收回。這可說是紙本回鄉證的雛型 。

79年簽發3年多程回鄉證

 使用《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23年後,1979年7月25日,內地當局宣布為方便香港居民往來內地,決定為港人簽發3年內可多次使用的《港澳同胞回鄉證》,入境時持證人仍需填寫清楚目的地及日期等資料,並須向內地海關申報是否攜帶如手錶、相機、限定的外幣等自用免稅品。

 1980年12月起,回鄉證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10年,首版內頁足夠使用40次,但證件照片沒有膠膜保護;直至1988年9月,10年期回鄉證改版,除照片頁過膠加強保護及防偽外,又加貼電腦條碼方便電腦管理,內頁足夠使用104次。

1999年回鄉卡接受申請

 紙本回鄉證年代直至1998年12月31日結束,進入數字化年代。香港1997年回歸祖國,內地決定發出新證件配合,全新的回鄉卡1999年元旦正式接受申請,首張回鄉卡同年1月15日發出,此後港人滿18歲即可申請10年期回鄉卡,儼如信用卡大小的回鄉卡方便攜帶,更設有高科技防偽,相片以電腦掃瞄打印在證件上,各邊境口岸更開始實施全新的電腦讀卡設備加快通關時間,令以往每到新年羅湖逼爆回鄉港人的情況,大大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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