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法律界中人指,包致金侄女案維持原判是意料中事,並支持律政司上訴,指案件應交由高等法院處理,又估計其中一個爭拗點,是裁判官曾否充分考慮判被告感化及監禁緩刑,哪一個方式較適合。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是次覆核後維持原判是意料中事,法官不應對有錢人特別偏袒或苛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被告身份不應獲禮待,同時也不應因此而得到更苛刻的懲處……就算判被告入獄2個月、3個月、4個月,是否能解決她的精神病問題?能否阻嚇她、解決她的精神病問題?」
大律師陸偉雄支持律政司就案件上訴,以向社會發出正面訊息,「(上訴庭)是『三司會審』的,由3位法官訂出判刑指引,是更權威的指引」,在訂出判刑指引後,就有助對日後同類案件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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