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01月27日
被控:不小心駕駛、拒絕酒精呼氣測試及1項襲警罪名。
裁決:被告擁有良好背景,並非壞人,是需要接受幫助的病人,判處1年感化令、罰款8,000元、停牌1年及接受3個月駕駛改進課程。
日期:2008年7月13日
被控:普通襲擊及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等2項罪名。
裁決:接納患有專注力失調症和躁鬱症的被告真心悔改,以及有家人支持,判處社會服務令240小時,被告要向遇襲的司機賠償1,000元。
日期:2001年6月24日
被控:襲警、藏毒和刑事毀壞酒吧射燈等3項罪名。
裁決:襲警及刑事毀壞罪成,但相信被告因受酒精影響致情緒失控,基於案情輕微,沒有人受傷,罰款共9,000元,但藏毒罪因證供有疑點並不成立。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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