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王玨18日電】曾斷言內地無一省份達到國際最低工資標準的著名社會學家陸學藝對本報表示,20個省份漲幅超20%、部分達30%的此輪「加薪潮」力度之大可謂空前,各地頻頻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呼應了中央高層多次強調的「讓勞動者體面勞動」等要求,同時也是各地政府決心改變收入分配鴻溝的切實努力。
他說,與此同時,也要看到這只是建立在大多數工人多年未漲薪基礎上的一次補償性增長。如果各地政府、企業能以此為良好開端,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員工在工資水平確定上的話語權,從而形成常態性、合理性的工資增長機制,將對促進收入分配格局深度調整、形成與經濟結構相協調的社會結構起到積極作用。
身任中國社會學會會長的陸學藝表示,今年以來,觸目驚心的富士康「連環跳」,本田工人罷工等此伏彼起的勞資糾紛,顯示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經刻不容緩。當前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標誌就是普通工人收入過低,最低工資標準並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價水平的提高而得到相同比例的調整,影響了廣大勞動者基本的生活需要。
基數太低 加三成亦杯水車薪
「中國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不是全球最低,也是最低之一。」他說,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方法(社會平均工資法),月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月平均工資的40%至60%。此輪漲薪潮之前,中國所有地區的最低工資上限僅為平均工資的43%左右,平均水平則明顯低於40%的下限。也就是說,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法,沒有任何一個省份達到了最低工資標準水平。而由於整個基數較低,所以現在即便漲了20%至30%,實際收入水平提高並不太大,更何況很多地區已經多年未漲過工人的最低工資。
陸學藝舉例說,這次漲幅最高的海南省,由於此前最低工資標準較低,即便是30%以上的漲幅也才達到830元,而去年該省職工平均月工資為2077.8元,仍然低於40%的下限;調整後的廣州最低工資第一類標準為1030元,而眾所周知,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珠三角一帶農民工都已經能至少每月掙七八百元,可見20年來漲幅甚微。
社會結構 滯後經濟結構15年
他指出,當前中國的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化中後期階段,但社會結構卻處於工業化初期水平,滯後經濟結構大約15年。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是社會的基本結構,而社會矛盾的根源就在於這兩種結構不協調。
陸學藝認為,形成與經濟結構相適應的現代社會結構,其中重要一環就是大力縮小收入差距過大。政府需要嚴加限制高收入行業的收入水平,同時考慮如何將低收入行業的工資水平提高。除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還應該進一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員工在工資水平確定上的話語權,並最終形成常態化、合理化的工資增長機制,保證廣大勞動者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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