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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個經濟特區、改革開放的窗口—深圳。圖為矗立在深圳市深南大道旁的鄧小平畫像。
30年改革開放,「經濟特區」一詞早已為世人所熟知,鮮為人知的是,這四個字的由來,就頗能代表改革者當年所經歷的艱辛。
1979年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的吳南生迫不及待地向當時的廣東省委第一書記習仲勳、省委第二書記楊尚昆據實報告,並建議廣東先行一步,劃出一個地方,設置類似海外的出口加工區,吸引外商來投資辦企業,搞改革開放的試驗。
反對聲音 啟發「經濟特區」
當時的廣東省委領導認為只要中央授權,實行對外開放,廣東完全可以發揮毗鄰港澳、華僑眾多的優勢,加快經濟發展的步伐。而且,不僅在僑鄉汕頭,在深圳、珠海也可以進行試驗。
這一年的4月5日至28日,廣東省的這個想法獲得了中央的肯定。只是叫個什麼名稱大傷腦筋……鄧小平知道後說:「就叫特區嘛,過去陝甘寧就是特區,中央沒有錢,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7月,黨中央及國務院在批轉廣東的報告中,正式同意試辦「出口特區」。
視改革若畏途的反對者自然不會善罷甘休:「陝甘寧是政治特區,不是經濟特區!」
孰料,這反對的聲音,反而給了吳南生一個意外啟發:經濟特區,這個名字好!
吳南生代表廣東省委在京西賓館向中央和國務院匯報的《關於廣東建立經濟特區的幾個問題》中,第一次使用了「經濟特區」的稱謂,而且在「談談特區規劃的一些情況」裡,用幾百字闡述了使用這一稱謂的必要性:「我們同各方面的同志和朋友交換了意見,都覺得改稱為『經濟特區』較好。特區固然要以辦工廠為主,但也要搞樓宇住宅和其它經濟事業。比如在深圳特區,擬規劃工業區、科學技術研究區、住宅區,以及商業、行政和文化區……」。
中央最終同意了廣東的報告。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批准了國務院提出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向全世界宣布社會主義中國創辦了經濟特區。從此,8月26日成為了深圳、珠海和汕頭三個特區共同的生日。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趙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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