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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何凡、劉凝哲,記者鄭治祖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經表決,免去原香港中聯辦副主任王鳳超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現中聯辦副主任李剛(見圖)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在北京被問及有關問題時指,王鳳超已屆退休年齡,故是次屬正常調動,又認為李剛熟悉香港事務,相信他會勝任此職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簡稱「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第一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於1997年7月1日正式成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決定,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的任務是:就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條、第18條、第158條、第159條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由12名委員組成,內地和香港委員各6人,任期5年。所有委員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其中,香港委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聯合提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現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為喬曉陽,副主任為梁愛詩及李飛,委員為(依簡體字筆劃序)劉迺強、李剛、張榮順、張曉明、陳弘毅、饒戈平、莫樹聯、黃玉山、譚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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