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政改方案,即表示政改在修改基本法附件的層次已經完成所有的程序,「好多具體問題要在本地立法處理,例如新增的5個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具體的選舉辦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新增議席的選舉方法,選民基礎等問題,哪些團體有權投票的問題等,都會在本地立法處理,不同黨派議員亦都有可能有不同意見」,尤其地方選區劃界與選舉經費等問題,都會有些爭拗,但相信這只是涉及技術性問題,而非與大政策方向問題有關,相信不會影響本地立法落實方案。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由於只有民選區議員才有資格參選新增5席功能界別議席,而且提名門檻不高,相信不會遇到太大困難。
■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社會在政制發展方向一致,現時只剩下立法上的技術性問題,包括探討選舉制度的轉變,例如如何將5區變成6個選區,如何重整立法會功能界別的組成等。
■「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希望各界在商討本地立法時,特別在功能界別及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的問題上,可以求同存異、理性討論。
■專業會議立法會議員何鍾泰:決議案通過後,首要解決的是本地立法問題,並與2017及2020年的政制發展應分兩階段處理,「17/20的政制發展,應留待下屆政府處理,但為免浪費時間,目前各界應低調集思討論」。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問題仍然有待解決,包括候選人資格、選舉劃分等,「問題是會構成社會爭拗,但基於只需獲過半數議員支持就可以通過,相信未會造成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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