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旬地盤雜工3年前遇上工業意外,在離地10多呎橋板工作時,橋板突斷裂,他墜地脊骨爆裂,需接受手術,惟住院個多月間,院方疑一直無間斷為其插尿喉,弄斷他的尿道神經線,致終身大小便失禁,喪失性功能。雜工質疑為院方疏忽所致,入稟高等法院向醫管局索償。
控瑪嘉烈醫療疏忽
獨居於公屋獨身人士單位的63歲原訴江立仁,控告醫院管理局,指瑪嘉烈醫院及明愛醫院於2007年9月4日至10月30日期間醫療疏忽,令其身體受傷。
江透露,當時在東涌一個地盤工作,於10多呎高的橋板上安裝玻璃時,橋板突斷裂,他墮地致頸骨骨裂,脊骨第3節爆裂,需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由於下身行動不便,入院當日院方便為他插入尿喉方便排尿。由入院至出院期間,院方一直替他插尿喉。當他出院棄用尿喉後,始發覺大小便困難,有便意時身體痛楚,且出現大小便失禁。他後來不斷向醫院查問病情,惟院方一直未有正面回應。
疑插尿喉傷神經線
直至2008年,江申領保險賠償時,保險公司的醫生檢查後,才發現他尿道神經線受損,懷疑他在留院時長時間插入尿喉所致。該醫生指,正常情況下,醫院應每3至4小時替病人排尿1次,且不會即時再為病人插入尿喉,惟他在個多月住院期間,近乎無間斷插入尿喉。
意外前體格壯健的江慨嘆他意外後身體消瘦,出入需用2枝柺杖輔助,日常生活大受影響,不但無法工作,亦因失禁問題,無法上街活動,大小便經常弄污衣服和傢具。他沒有家人照顧,每月僅靠3千多元綜援和傷殘津貼生活,雖於2008年領取了百多萬元工傷賠償,但已花掉大部分金錢求醫,現身無分文,跟朋友商量後,認為院方疏忽導致他今日的慘況,決定入稟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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