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女教師與13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而被控非禮一案審訊期間,現年已16歲的女學生昨透過視像接受辯方盤問時,完全推翻指控被告的一切證供。她聲言,當日有女警表明,若不肯合作,將被控浪費警力及被送入女童院,並叮囑她,錄影會面時警方問什麼,她就答什麼。女童表示:「當時我好驚,又不知怎樣,所以女警問我是不是,我都答是。」
主審暫委法官陳錦昌昨聆聽女童及其母親證供後,裁定被告蔣嘉燕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表證成立,被告須對控罪答辯。被告於今晨始決定會否出庭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