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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莉
【本報訊】曾任廣州電視台新聞女主播的張小莉,日前入稟本港高院,指《蘋果日報》上月的「廣州市委書記再婚娶女主播張小莉」報道及網上錄像片段,屬誹謗性質,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並向《蘋果日報》追討賠償。
被告分別為《蘋果日報》的發行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印刷商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負責提供網絡內容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鄭明仁。
入稟狀指,《蘋果日報》於今年8月6日的A26版關於原告張小莉的報道、以及同日在網站發布的《蘋果日報》網上版,及影片「女主播嫁高官,網民:貪錢」為誹謗性;當中包括指稱張的同事說:「讀書是假,嫁人是真」等,都對原告構成誹謗。身在廣州的張小莉現要求禁止眾被告再發布相關言論,並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張小莉祖籍山東,在廣州長大,廣州外國語學院大專畢業,曾參與「美在花城」選美比賽,其後加入電視台任新聞主播;曾任廣州市形象代表,在廣州電視台主持《廣視新聞》、《午間新聞》等節目,曾獲2009年度廣東新聞金話筒獎,也是廣州市第11屆政協委員。
曾獲廣東新聞金話筒獎
今年8月,有消息指,張小莉在7月31日主播最後一次晚間新聞後停薪留職,將往外國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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