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已完成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研究,初步擬訂3個「垃圾費」徵費模式,分別是按住戶廢物量收費、按屋苑廢物量收費、以及按住戶水費或差餉徵費。環境諮詢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建議,原則上支持按廢物量徵費,有成員推算,為收回成本,港府若按垃圾件數徵費,一個4人家庭每戶每月垃圾費達31元,但認為港府在徵費時應同時提供配套措施,讓市民把廢物分類減廢。由於港府未有推行時間表,會在收集意見後再作研究。
都市固體廢物涵蓋工商及家居廢物,香港每天運往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多達9,000多公噸,其中40%屬於廚餘。環境保護署已完成廢物徵費的研究,初步擬訂3個方案,其一是市民丟棄廢物時要用專用垃圾袋,並在購袋時收費;其二是透過管理處或垃圾處置營運商向整幢樓宇或屋苑收費;其三是按用戶水費或差餉徵收垃圾費,對單位面積較大或住戶人數較多的用戶徵收較高的垃圾費。
方案各有利弊 未推時間表
環保署代表昨日出席環諮會廢物管理小組委員會匯報研究結果,指徵費計劃未有推行時間表,而不同方案各有利弊,其中按戶以專用垃圾袋收費的行政費最貴,但減廢效果最佳,市民會因收費而減少廢物量;相反按水費或差餉收費,因不論廢物量多寡每月垃圾費也固定不變,減廢效果最差,但行政費最少,亦較易推行。環境諮詢委員會原則上支持按廢物量徵費。
團體促豁免低收入家庭
身兼環諮會成員的地球之友總幹事劉祉峰表示,不少委員席上要求當局應按住戶廢物量收費,否則減廢效果並不顯著,並建議提供不同大小的收費袋供市民選擇,並以收回成本作為釐訂徵費的原則,他推算若採用專用垃圾袋,每戶每月垃圾費達31元,同時當局應向低收入人士提供豁免。他認為,當局應在屋苑安裝廚餘處理機,讓市民分類廚餘,減少垃圾費及廢物量。
環諮會廢物管理小組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港府實施徵費方案時應提供經濟誘因,以達致鼓勵源頭減廢的目的,亦須切實可行,並期望當局就不同方案諮詢公眾意見。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港府雖有計劃興建焚化爐處理廢物問題,但認為不應只靠焚化來處理廢物,港府亦要繼續推動源頭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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