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馬鞍山恆安邨去年1月發生升降機斷鋼纜事故,5名居民一度被困。機電署事後發現肇事升降機鋼纜未有定期進行抹油,導致纜索長期磨蝕造成斷裂。升降機承建商及註冊工程師,分別被票控未有按照《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進行保養及檢查,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2名被告分別為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註冊升降機工程師吳兆文(58歲)。奧的斯被控於2009年1月11日未有按照規定,為恆安邨恆山樓的7號升降機進行保養及檢驗。吳則被控於2008年12月16日未有為上述升降機進行合規格檢查。
長時間無抹油 大檢評定馬虎
控方案情指,去年1月11日晚上近9時,5名居民被困於7號升降機內,不久消防員到場將他們救出,事件中沒人受傷。機電署到場調查,發現7號升降機負重的4條懸吊纜索中的其中一條斷開,斷開纜索異常乾身和粗糙,表面沾有因磨蝕而產生的紅色粉末,按纜索的乾燥和破損程度,是沒有進行抹油及無保養一段長時間後導致。
按升降機生產商建議,每半年需為懸吊纜索抹油1次,惟肇事升降機在意外前最後一次抹油於2007年底。意外前約1個月,即2008年12月16日,吳兆文為7號升降機進行年度「大檢」,評定為「安全及運作良好」,吳當時未有檢查纜索的磨損情況,及未有清理沾附在纜索上,俗稱「纜屎」的油脂和污垢混合物。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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