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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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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香文案召11證人 陳方安生或無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0-3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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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香文在李祖詒陪同離開法院時,沒有再次評論案情。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民黨創黨成員、前立法會議員譚香文被控涉嫌在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舞弊一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接納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堂。據透露,控方有11個證人,包括譚香文所舉辦免費講座的多名參加者,但其中未必包括擔任講座嘉賓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在案發期間協助譚香文開展競選活動的公民黨要員。

 譚香文現年53歲、報稱職業為稅務顧問,被控於08年9月5日,即在08年立法會選舉前2日,在無合理辯解下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以免費講座的形式提供服務予其他人士,作為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6及第11(1)(a)條,並於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公民黨無人到場聲援

 身穿黃色外套的譚香文昨晨約9時20分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時,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其支持者在場拉起橫額,並高喊「譚香文,我信你,政治報復可恥」等口號。不過,與譚關係密切的公民黨成員則無人到場。

 代表譚香文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之子、大律師李祖詒在法庭上,以需要更多時間研究控方提供的文件與證供為由,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控方未有反對譚香文繼續保釋,但要求附加1項續保條件,要求她不可騷擾控方證人,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最後接納控辯雙方的要求,將案件押後,譚香文暫時毋須答辯,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

陳太任涉事講座嘉賓

 據報,是次涉事的講座,譚香文邀請了陳方安生擔任嘉賓,令人關注陳方安生是否須上庭作供,但據悉,控方傳召的11名證人,包括多名參與譚香文所舉辦的免費講座者,其中並沒有知名人士。另外,廉署又會呈上長達90多分鐘的錄音光碟,和逾250頁有關文件。

 譚香文在辯護律師李祖詒陪同下離開法院時,拒絕再評論案件︰「我唔可以講任何洁A對唔住,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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