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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律師希望,內地進一步放寬港律師北上限制。香港文匯報廣州傳真
目前,前往內地拓展業務的香港律師,幾乎無人獲得內地律師職業資格。數據顯示,2004年港人可參加內地司法考試,由於考試內容及方式不同,通過率極低。截至目前,通過考試的香港居民不超過60名,其中超過50人不具備香港律師執業資格,即香港6,000多名註冊律師拿到內地律師資格的不超過10個人。
據了解,這些通過內地司法考試的港人,或是在內地法學院學習內地法律知識,熟悉相關法律知識及考試技巧;或是內地土生土長的居民,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後再回內地考試。不過,根據內地《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規定,獲准在內地執業的香港、澳門居民,只能在一個內地律師事務所執業,不得同時受聘於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或者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據悉,他們多在內地律師樓香港分所工作,或在企業作為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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