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年份:1951年
擬議用途:創意中心
營運年期:10年,但可續租5年。
項目內容:樓面有18,000平方米,提供130個出租單位供文藝工作者使用,大樓亦附設天幕;在兩幢宿舍大樓架空興建多功能會堂「i-Cube」,並設有天台花園;地下展示廊會展現昔日中央書院遺址。
盈餘淨額:營運者與港府每5年攤分1次,各佔1半。
工程費用:港府會斥資4.2億元進行工程翻新,基金會會有1.1億元作種籽基金,用作修葺及營運開支。
財務評估:出租率90%,營運3年便有盈餘,經營15年可累計錄得6,000萬元;
出租率80%,營運5年便有盈餘,經營15年可累計錄得9,700萬元。
資料來源:發展局及「香港同心教育文化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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