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柏恩)港府按照「可加可減」算式推算巴士公司應得的票價加幅為0.9%,與兩家巴士公司提出的7.4%至8.6%加價幅度落差甚大。有學者解釋,有別於港鐵,巴士公司的「可加可減」算式只是「參考指標」,巴士公司未必要依從。巴士公司更可以提出遠高於算式結果的加價申請,使「可加可減」機制形同虛設,批評是當局設立機制時的錯誤。
訂明「可加可減」算式供參考
港府2006年對巴士調整票價機制,引入一條計算方程式(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 0.5×工資指數變動+0.5×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生產力增幅)。但機制訂明,有關算式不會自動成為調整票價的決定因素,而只是參考因素,巴士公司可以自行釐訂加幅。港府審批時,會考慮巴士公司上次調整票價後的營運成本及收益、未來成本及收益、合理回報率、市民接受程度、服務質量等因素。
琤芮瑊z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表示,港府當年訂出「可加可減」算式時已留下「尾巴」。因為算式沒有約束力,只作為參考指標。蘇偉文說:「這正正就是問題所在,既然是參考,巴士公司當然可以不跟從了!」他續指,巴士公司甚至可以搬出有利自己的營運成本數據,爭取更高加幅。他說:「它(巴士公司)喜歡『開天殺價』也可以。」
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學系副教授熊永達,對巴士公司與港府計算出的數字相差一大截感到詫異。他指出,算式中「工資指數」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均是官方的公開數據,只有「生產力增幅」由巴士公司提供數據,按理兩者計算結果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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