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香港人力資源獎2010」,日前頒發了「最佳僱主品牌獎」和「最佳人力資源團隊獎」給香港賽馬會,表揚馬會在這兩方面的傑出表現。看到消息,令我想起曾經看過一部內地拍的電影,片名是《求求你表揚我》。
電影講述一個工人,到報館去找主編,說要報紙表揚他,因為他在前一天晚上,做了一件好事,在大風雨的晚上,救了一位幾乎被強暴的女子。報社要他拿出證據證明此事,這個生性靦腆的工人說,沒有。
主編自然沒當一回事。於是,工人第二天拿著報紙到報館又找主編,說看不到表揚。主編於是向他解釋,要有證據才成。工人於是又描述了當晚的情況,並且說出了女子的名字,是某大學的學生。主編還是不相信,如是者,工人天天上報館。主編便和記者前往該大學,問到果然有這麼一位姓名的女學生。但是女學生卻否認有發生過幾乎被強暴的事,還表示是什麼人用這樣的惡作劇來捉弄她。
如是者反反覆覆,最後主編到了工人的老家,發現工人的父親住所內貼滿了表揚獎狀,父親得了癌症,不肯到醫院,還說醫院的病床留給有需要的人,他只希望在過世前,看到兒子能做一件好事,像他那樣獲得表揚。
主編明白了,以為是兒子為了完成父親的願望而編個故事博取表揚。但最後,警方捉到一個強姦犯,證實工人說的完全是事實,也證實那名女大學生為了名譽而說了謊,於是在報上表揚了工人,卻惹來女學生因羞愧要自殺的後果。故事是新聞學上值得探討的問題:查證,刊出後對受害人的影響。
這更讓我想到,香港部分傳媒,並不重視查證,道聽途說就拿來炒作,寧可事後吃官司也不在乎。而且,對於好人好事的表揚新聞,表現得毫無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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