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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從12月1日起至10日止,檢查部分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財政部消息指,財政部決定組織部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部分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從本月1日至10日止
本次檢查對象主要為中央金融企業,具體包括: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再保險(集團)公司、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等。檢查時間為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被納入檢查範圍的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包括:金融企業專職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總裁、行長、監事長、副總經理、副總裁、副行長,金融企業按規定確定的其他負責人。
檢查內容包括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測算情況、績效年薪測算情況、薪酬兌現情況、福利性收入情況、監督與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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