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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遺產案華懋代表張健利(中)。
香港文匯報訊 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產爭奪上訴案,昨在高院預審,代表陳振聰的御用大律師Ian Mill要求加入「新證供」。但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指,所謂「新證供」根本與上訴無關,不批准申請;但不阻止陳振聰一方於正式開審時,再次作出同樣申請。
明年1月10日聆訊 官料毋須10日
千億元爭產上訴案昨原定預審2小時,但羅傑志僅花10分鐘便完成整個指示聆訊。當Ian Mill提出明年1月10日的10天上訴聆訊期是否足夠,羅官即回應說「你應聽過我的作風。」Ian Mill回答說「我聽過,但我的上訴開案陳詞需要花上2日至2日半的時間。」羅官反駁指,「我相信該宗上訴聆訊毋須10天這麼長的時間。」
據知,陳振聰要求加入的「新證供」,是涉及大律師高致理替遺囑見證人王永祥撰寫書面供詞的時間。因律師王永祥曾在爭產案原審時,供稱於龔如心死後3天,他應龔家要求到華懋總部,並向大狀高致理講述他於2006年10月16日見證龔如心所簽署的「不完整遺囑」時的過程。
以律師會面時間 質疑王永祥
當時王永祥在庭上表示,與高致理會面約1小時,而高致理則以手抄草稿記錄。但當華懋慈善基金向陳振聰一方遞交訟費清單時,陳振聰卻揭露高致理要求收取的大狀收費時間超過3小時,陳振聰認為該「時間的出入」,令人質疑王永祥在庭上證供的準確性。
高院科技法庭 可直播審理
羅官昨同意,明年1月10日處理該爭產上訴案時,會移師至高院科技法庭審理。因為該庭可容納較多人士,環境較舒適,且庭內有熒幕設備,未能入庭旁聽者也可在庭外透過視像熒幕觀看庭內情況。Ian Mill也強調,案件涉及有龔如心生前與陳振聰所拍攝的生活錄影帶及錄音帶證物,上訴庭法官可以即場觀看有關錄影帶。
陳振聰於今年2月2日,被高院法官林文瀚裁定敗訴後,翌日警方即把他拘捕,懷疑他涉及偽造遺囑。陳振聰被扣押33小時後,獲准以500萬元擔保外出。其後,稅局入稟法院,向陳振聰追討3.4億元利得及物業稅。陳振聰不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已定於明年5月25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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