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一: 3人家庭,丈夫月入7,000元(每月工作多於72小時),妻子月入5,000元(每月工作多於72小時),另有一名嬰兒,住戶總資產為8萬元。
該住戶入息未超過1.2萬元上限,資產低於9萬元上限,夫妻俱符合資格申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各可每月獲發600元,合共1,200元。
例子二: 4人家庭,丈夫月入1萬元(每月工作多於72小時),妻子兼職工作,月入3,500元(每月工作60小時),另有一名學童及一名年滿60歲的退休長者,住戶總資產為14萬元。
該住戶入息低於1.4萬元上限,資產低於15.5萬元上限(4人家庭限額本為12萬元,因有一名年滿60歲長者,上限增至15.5萬元),但由於妻子每月工作不足72小時,所以只有丈夫符合資格申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每月可獲發600元。
例子三: 5人家庭,丈夫月入8,000元(每月工作多於72小時),妻子月入7,000元(每月工作多於72小時),兒子失業,另有兩名年滿60歲的退休長者,住戶總資產為21萬元。
住戶資產低於22萬元上限(5人家庭限額本為15萬元,由於有兩名年滿60歲長者,上限增至22萬元),但由於住戶入息高於14,500元,所以沒有任何家庭成員符合資格申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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