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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禎兆
我曾經不止一次提及,香港文化的核心價值是偽善,背後的基準乃共同浸淫在共犯文化的社會氛圍中。最近中大新傳刊物《大學線》策劃了一個專題,剖析「補習社奪A數目成疑」的來龍去脈。我最關心的並非補習社的花招,說到底那早已屬彼此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反過來採訪學生如何去面對補習社的利誘,更加來得切中共犯命脈。
補習社的招數其實人盡皆知,就是在放榜後搜刮奪A學生名單,然後以電話攻勢加上現金獎來招徠照片及成績單作廣告之用。採訪指出,不少補習社可能竭澤而漁,連只上過一堂半堂的學生也不放過,總之可以和補習社扯上一鱗半爪關係的優秀學生,也主動吸納招納以壯廣告聲威。而在訪問中,的而且確有不少同學承認沒有怎麼去上堂,甚至認為課程無甚作用,但面對利字當頭的誘惑,自己早已乖乖遞上成績單去換取金錢回報。
是的,當中委實難以追究任何法律責任,但更重要的是從中揭示出學生對個人的誠信著實不甚了了,而且更加不介意成為人云亦云跟紅頂白助燃盲目補習風氣的幫兇。我們慣了指指點點,對眼前社會的一切不義動輒痛斥,建構出人盡皆見的批評文化,可是永遠對自己寬鬆姑息,心中總有不同的量尺把弄自娛。嚴格來說,以上的行為已屬一種協助他人從事欺詐活動的行徑,只不過法律條文不一定可以成功執法而已。
那便是我們身處的共犯社會——學生對補習社而言是直接的消費者,而且也對補習盛行的風氣有深刻感受,然而過橋抽板的心態卻清晰可見,一旦考得佳績高中便立心你死你賤。似曾相識,對嗎?那便是梁展文的縮影版,我們的社會不折不扣反覆灌輸教導大家要見風駛舵、過了海就是神仙、有錢放在面前為何不取等的核心價值。而前提是:反正人人都不介意,指鹿為馬的教材無日無之(梁展文對報告的回應堪為當代範文經典),大家也不妨一起「共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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