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4大商會早前約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及副局長蘇錦樑,表達對正在審議的《競爭法》存有憂慮。劉吳惠蘭相信,4大商會均支持規範公平競爭的條例精神,故此舉並非反對香港設立競爭法,只是對條例中一些條文是否能保障公平競爭存有疑慮,當局會盡力與他們溝通,釋除疑慮,並強調一定不會收回競爭條例,當局會全力以赴,爭取議員支持。
商會擔心難以適從
多個商會都擔心《競爭法》的具體行為守則要待法例通過後才制訂,令他們難以適從。劉吳惠蘭昨日在與傳媒茶敘時表示,將來競爭法條例通過後成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在定出相關執行指引後,會先諮詢公眾及相關業界,再作執行,亦會設有過渡期,大家毋須憂慮有關條例通過後就會馬上實施。
蘇錦樑亦補充,有關行為守則的重點將會在審議到相關條文時提交法案委員會,預計最快會在2月提出。
被問及民建聯議員黃定光表示,會游說民建聯全體議員反對競爭法,蘇錦樑重申,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向他表明,民建聯並非反對競爭法,黃定光表達的是業界意見,而民建聯亦已經組成專責小組研究競爭法的問題。
另外,立法會《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繼續進行審議,多位議員質疑現時草案定出的罰則過高。「經濟動力」議員林健鋒批評,以全球營業額一成作最高罰則定得過高,指當局不應採用最嚴格的要求去規管市場,亦有許多中小企都擔心誤觸地雷,受到影響。
最高罰款須具阻嚇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在回應時重申,中小企無力影響市場,並非當局的執法對象,毋須擔心受到影響。至於以有關違規企業的全球營業額一成作為最高罰款,目的是要產生足夠的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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